1.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?
A.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
B.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
C.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
D.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
这是一道关于民事权利性质的选择题,需要我们分析各选项中的民事权利性质,找出错误的表述。
首先,我们逐一分析选项:
A选项(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):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与消灭的权利。抵销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,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,双方各自的债权和对应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。抵销权人只需将自己的抵销意愿通知对方,无需对方同意,即产生抵销的法律效果。因此,抵销权符合形成权的定义。A选项正确。
B选项(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):支配权,亦称“管领权”,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。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、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。知识产权人对其作品、发明创造、商标等享有独占的或排他的权利,不经其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用。因此,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。B选项正确。
C选项(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):债权请求权,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、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。债权请求权的特点包括:1. 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人之间;2. 不具有排他性;3. 具有相容性;4. 权利的实现须依赖义务人的行为等。因此,C选项正确。
D选项(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):支配权虽然强调权利人对权利客体的直接管领和控制,但这并不意味着支配权不存在对应的义务。在法律关系中,权利和义务总是相互对应的。支配权的对应义务通常表现为尊重他人的支配权,不侵犯、不干涉其行使权利。例如,知识产权的对应义务是尊重知识产权人的权利,不进行侵权。因此,D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。
因此,答案是D: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。